《纽约时报》为川普辩护:非法移民蔑视美国法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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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时报》作为自由派的堡垒,在很多观点都与川普唱反调。不过在周日,《纽约时报》发表一篇社论,力挺川普取消“出生公民权”的做法。其中提到一个观点,宪法第14修正案规定:在美国出生或入籍并接受美国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公民。而非法进入美国的人已经是蔑视美国法律,何谈效忠并接受美国司法管辖呢?



以下是《纽约时报》所阐述的两个观点:

01

黄金德案与非法移民无关


说到宪法第14修正案规定的“出生公民权”,华裔黄金德无疑是立下了历史头功。在1898年的“黄金德诉美国政府案”中,最高法院裁定美国政府败诉:黄金德拥有美国国籍。



但是,这一裁定的前提是:黄金德的父母拥有美国的永久居留权,虽然当时还不叫“绿卡”,而是一种永久社会契约,但这证明黄金德的父母在美国拥有永久居留的合法身份。

因此,黄金德的案件,本质上与非法移民无关,非法移民不能引用黄金德的判例,来为自己的孩子获得公民权辩护。

漏洞也在这里,黄金德案至今的127年里,黄金德案被司法滥用至今,最高法院从未明确裁定非法移民的子女是否享有相同的权利,而这一次到了最高法院作出裁决的时候了。

02

非法入境者蔑视美国法律何谈遵守


在英美普通法传统中,“出生地主义”原则强调个人出生时所受的法律保护与效忠义务之间的关系。英国法律学者威廉·布莱克斯通曾指出,公民身份的授予基于“保护换取效忠”的社会契约原则。

1608年英国加尔文案的司法裁决中,大法官爱德华·科克 (Edward Coke)明确指出,父母的效忠和孩子的出生地都很重要。



由此来看,一个违反美国法律进入美国,并非法滞留的外国公民,是否有资格承诺遵守法律以换取法律的保护和利益?

显然,非法移民虽然不是入侵军队的敌人,但并非友好而来,他们在进入美国时已经违反美国法律,并没有对美国表示服从和效忠,一个人不能通过蔑视美国法律的行为,来表示对美国效忠并承诺受法律约束。

甚至,非法移民可以在没有保护公民的司法程序的情况下被立即驱逐出境。严格意义上说,他们并不属于美国司法管辖。

因此,川普取消非法移民的“出生公民权”,在宪法上是有依据的,在最高法院有可能获得大法官的支持。

虽然,目前已经有四个联邦法官阻止这条行政令的实施,但毫无疑问这个案子会一直上诉到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一锤定音。

法律专家表示,如果最高法院采纳“效忠换取保护”的观点,可能会重新界定出生公民权的适用范围。这一决定不仅会影响未来的移民政策,还可能重塑美国的公民身份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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