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保组织想让抑郁大象获“人身自由”法庭:大象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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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一场有关动物权利的官司在外网引发了争议:

科罗拉多州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夏延山公园五头因长期圈禁而抑郁的大象,可以被释放并获得自由,但前提是它们得先变成人类…

这裁决包含了一个当地的法律难题:

法庭知道那五头大象可能抑郁了,却不能依法行使相关权利,因为相关权利只对人类有效。



(夏延山公园的大象)

夏延山公园有五头非洲象, Kimba, Missy, LouLou, Lucky和Jambo,它们多年来被关在狭小的环境里,已经有了抑郁的征兆。

而当地的非人类权利项目(Nonhuman Rights Project,以下简称NRP),一直在替它们争取自由,以便获得更宽敞舒适的栖息地。

五头非洲象都是野生雌象,它们出生后不久就被迫和象群分开,被辗转送到了遥远的科罗拉多夏延山公园。

如今它们全都年过40岁,已步入老年(非洲象平均年龄60岁),却依旧生活在狭小的空间里,过着没有自由,无比抑郁的禁闭生活。

这五头象有着相似的经历…



(Jambo)



(LouLou)



(Lucky)



(Kimba)



(Missy)

就拿Jambo来说,它从小在野外被捕获后辗转送到了美国。

生命的前24年,Jambo都在一家马戏团里度过,不仅时不时被断粮断水虐待,还经常被驯兽师用牛钩(一种被明令禁止的驯兽工具)虐待。



(禁用的驯象工具:牛钩)

Jambo无休止地参加高强度的马戏团表演,日子过得相当压抑。Jambo当时的心理状况已经相当糟糕了,几乎处在随时可能爆发的边缘。

2010年,Jambo终于彻底失控,它在凌晨时杀死了一名给它清洗身体的动物美容师,之后更是彻底罢工不再表演了。

马戏团最终无计可施,只得将Jambo转卖给了夏延山公园。

在夏延山公园,Jambo碰到了另外四个和它有相似经历的姐妹,它们要么被转卖多次,要么同样在马戏团受过虐待。



(夏延山公园动物园)

夏延山公园的环境比起马戏团要好得多,五头大象有自己的圈舍,还有展出活动的院子,院子里有假山石,还有瀑布。



(象舍内部)

可这样的环境对它们来说,依旧显得狭小又闭塞。

天气好的时候,它们能在展出的院子里活动一下,天气冷的时候,一整天都得待在狭小的圈舍里。

对于大象这种智商较高,富有情感的社会性动物来说,这无异于长期坐牢…



(Kimba和Lucky在外场活动)

非人类权利项目NRP在几年前探访了这里,发现五头大象已经在压力之下出现了刻板行为:

它们会不住地摇晃,甩头,点头。只有在彼此接触互动的时候,刻板行为才会减轻。

在NRP的动物专家看来,这就是长期圈禁造成的抑郁,他们甚至还注意到,部分大象已经因此出现了脑损伤。



(抑郁的大象)

于是NRP将夏延山公园告上了法庭,希望法院主持公道,出具一道“人身保护令”,将五头被圈禁致抑郁的大象释放,转移到另外两个更大更宽敞的栖息地,让它们能在晚年享受更多自由活动的空间。

这里需要解释一下,人身保护令(Habeas Corpus)是在普通法体系下,由法官所签发的手令,命令将被拘押之“个体”(person)交送到法庭,以决定该“个体”的拘押是否合法。

换句话说,NRP的诉求是:

由法官出具命令,将五头大象从夏延山公园释放并带到法院,然后由法庭决定它们的下一步安置。

法庭当场回绝了这个请求,因为在法官看来,人身保护令的保护客体仅限于人类,并不包括大象。

NRP方面则据理力争,称该州法律条文里的“个体”(person)这个词并没有明确规定指人类,希望法庭给它们签发人身保护令…



(大象在外场活动)

而另一方面,被告夏延山公园同样作了辩护,他们称五头大象生活条件很好,吃喝不愁,有一定的活动空间,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悉心照顾,这一观点获得了区法庭的支持。

NRP对此反驳到,仅仅有吃有喝有小院的照顾是远远不够的,对于智慧且富有情感的大象来说,更大的活动空间和融入象群的交流,才是对大象健康有利的照顾。

原告和被告在照顾大象的问题上打得难解难分,而关于安置象群的“人身保护令”却在法官那里卡了bug。



(夏延山公园的大象和同伴告别)

案件从区法院打到州高等法院,争执的焦点也变成了大象是否该获得“人身保护令”。

NRP坚持大象应该获得这样的权利,因为它们和人类一样有情绪智慧,理当享受和人类一样的自由。

但州最高法庭在最近的裁决书里明确反驳到:

人身保护令只适于“人类”,并不适用于“非人类动物”!

就这样,NRP为解救五头大象的努力以失败而告终,只因科罗拉多州的人身保护令并不适用于动物。

不知道未来,NRP会不会采取别的途径,继续解救五头被圈禁的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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