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大宿舍投毒案中的致命秋水仙碱:中毒后无特效解药(图)
6Park 生活 9 hours, 33 minutes
近日,湘潭大学宿舍投毒案一审开庭。公诉机关举证证明,学生周某某因琐事与舍友产生矛盾,购买高纯度秋水仙碱投入一舍友的麦片中,另一舍友误食麦片后入院不幸身亡。公诉机关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周某某的刑事责任,建议量刑为死刑。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秋水仙碱被广泛应用于治疗痛风,但痛风药品中的秋水仙碱含量极低,也被禁止通过网络渠道销售;另一方面,秋水仙碱作为试剂还被应用于生物实验等。超过一定剂量的秋水仙碱具有毒性,但其暂未被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秋水仙碱中毒不良反应种类多,尚无特效药治疗。
秋水仙碱药品禁止网售,只能线下购买
关于秋水仙碱使用的多篇论文显示,秋水仙碱在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痛风,具有药用价值。这和秋水仙碱的特性有关。公开资料显示,秋水仙碱是一种生物碱,因最初从百合科植物秋水仙中提取出来得名,纯秋水仙碱呈黄色针状结晶,熔点157℃,易溶于水、乙醇和氯仿,味苦,有毒。秋水仙碱能抑制有丝分裂,破坏纺锤体,使染色体停滞在分裂中期,这种由秋水仙碱引起的不正常分裂,称为秋水仙碱有丝分裂。
值得注意的是,痛风类药物秋水仙碱片中,秋水仙碱的含量极其微小。
秋水仙碱片(图源:网络)
据人民网报道,国家药监局2020年修订秋水仙碱片说明书特别要求添加警示语:“因秋水仙碱片毒性大,须避免药物过量。”注意事项中指出,“本品应从小剂量开始使用,如发生呕吐、腹泻等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诊。”其中列举的不良反应包括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皮疹、瘙痒、脱发、乏力、发热、胸痛、寒战、多器官功能衰竭,头晕、头痛、意识障碍等各种症状。
极目新闻记者搜索发现,国家已出台相关药品网络禁售条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中,秋水仙碱被禁止通过网络渠道销售。
1月14日,极目新闻记者在网购平台搜索“秋水仙碱”,会出现“该药品无法在网上售卖”的提醒;搜索“秋水仙碱片”则出现“预留用药”的字眼。平台客服回应称,用户下单秋水仙碱片后需要预留个人信息,经线下实体诊所通过处方病历诊断证明、既往用药史等方式核验后,方可线下取药。
超剂量有毒,但未被纳入危化品名单
前述论文同样提到,秋水仙碱因会抑制细胞的有丝分裂,还被广泛应用于生物学实验。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化学试剂中的秋水仙碱含量远超药品中的秋水仙碱含量,却未被纳入危化品名单中。
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极目新闻记者查询现行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发现,秋水仙碱并没有被写入其中。1月14日上午,记者就此事致电国家安监局化学品登记中心询问,工作人员称,前述目录不一定能够囊括所有有毒物质,不在危化品名单上的物质不一定没有毒性,确认毒性需要做进一步的鉴定。
另一方面,秋水仙碱中毒时有发生。2013年,史某向绯闻男友乔某饮料中倒入1克秋水仙碱,意图毒死乔某,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史某有期徒刑八年。2017年,常州市一名16岁少年因服用过量“秋水仙碱”引发严重急性中毒,不幸身亡。
“秋水仙碱的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十分接近,超剂量或长期使用会导致中毒。”解放军放化学院谢博渊2013年发表的文章《校园投毒案的“元凶”追踪》中,将秋水仙碱和复旦大学研究生投毒案所使用的N-二甲基亚硝胺、清华大学朱令案所使用的铊中毒并列,将其称之为“魅影重重的秋水仙碱”。
“秋水仙碱中毒后尚无特效解毒药,主要是洗胃及对症支持治疗。”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发表的一篇在关于秋水仙碱中毒及救治的论文中提到。值得注意的是,有专家表示,秋水仙碱中毒后及时治疗,存活率高。若不慎中毒,出现前述呕吐腹泻等不良反应,可及时就医诊治。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秋水仙碱被广泛应用于治疗痛风,但痛风药品中的秋水仙碱含量极低,也被禁止通过网络渠道销售;另一方面,秋水仙碱作为试剂还被应用于生物实验等。超过一定剂量的秋水仙碱具有毒性,但其暂未被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秋水仙碱中毒不良反应种类多,尚无特效药治疗。
秋水仙碱药品禁止网售,只能线下购买
关于秋水仙碱使用的多篇论文显示,秋水仙碱在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痛风,具有药用价值。这和秋水仙碱的特性有关。公开资料显示,秋水仙碱是一种生物碱,因最初从百合科植物秋水仙中提取出来得名,纯秋水仙碱呈黄色针状结晶,熔点157℃,易溶于水、乙醇和氯仿,味苦,有毒。秋水仙碱能抑制有丝分裂,破坏纺锤体,使染色体停滞在分裂中期,这种由秋水仙碱引起的不正常分裂,称为秋水仙碱有丝分裂。
值得注意的是,痛风类药物秋水仙碱片中,秋水仙碱的含量极其微小。
秋水仙碱片(图源:网络)
据人民网报道,国家药监局2020年修订秋水仙碱片说明书特别要求添加警示语:“因秋水仙碱片毒性大,须避免药物过量。”注意事项中指出,“本品应从小剂量开始使用,如发生呕吐、腹泻等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诊。”其中列举的不良反应包括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皮疹、瘙痒、脱发、乏力、发热、胸痛、寒战、多器官功能衰竭,头晕、头痛、意识障碍等各种症状。
极目新闻记者搜索发现,国家已出台相关药品网络禁售条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中,秋水仙碱被禁止通过网络渠道销售。
1月14日,极目新闻记者在网购平台搜索“秋水仙碱”,会出现“该药品无法在网上售卖”的提醒;搜索“秋水仙碱片”则出现“预留用药”的字眼。平台客服回应称,用户下单秋水仙碱片后需要预留个人信息,经线下实体诊所通过处方病历诊断证明、既往用药史等方式核验后,方可线下取药。
超剂量有毒,但未被纳入危化品名单
前述论文同样提到,秋水仙碱因会抑制细胞的有丝分裂,还被广泛应用于生物学实验。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化学试剂中的秋水仙碱含量远超药品中的秋水仙碱含量,却未被纳入危化品名单中。
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极目新闻记者查询现行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发现,秋水仙碱并没有被写入其中。1月14日上午,记者就此事致电国家安监局化学品登记中心询问,工作人员称,前述目录不一定能够囊括所有有毒物质,不在危化品名单上的物质不一定没有毒性,确认毒性需要做进一步的鉴定。
另一方面,秋水仙碱中毒时有发生。2013年,史某向绯闻男友乔某饮料中倒入1克秋水仙碱,意图毒死乔某,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史某有期徒刑八年。2017年,常州市一名16岁少年因服用过量“秋水仙碱”引发严重急性中毒,不幸身亡。
“秋水仙碱的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十分接近,超剂量或长期使用会导致中毒。”解放军放化学院谢博渊2013年发表的文章《校园投毒案的“元凶”追踪》中,将秋水仙碱和复旦大学研究生投毒案所使用的N-二甲基亚硝胺、清华大学朱令案所使用的铊中毒并列,将其称之为“魅影重重的秋水仙碱”。
“秋水仙碱中毒后尚无特效解毒药,主要是洗胃及对症支持治疗。”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发表的一篇在关于秋水仙碱中毒及救治的论文中提到。值得注意的是,有专家表示,秋水仙碱中毒后及时治疗,存活率高。若不慎中毒,出现前述呕吐腹泻等不良反应,可及时就医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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