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性侵 是医生发现的 强制报告迟到了吗?(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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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南风窗记者 施晶晶编辑 | 向由

一位12岁女孩和一位女医生,引发了对一项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实效的关切。

12月12日,山东新泰一名医生求助博主报警,其所在医院妇产科出现了一位患有盆腔炎、感染HPV的女孩,她只有12岁,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网传入院记录显示,女孩已有半年性生活史。此前6月,她曾因阴道炎就诊。

12月16日,新泰市政府通报回应:该女孩于2024年5月通过网络认识一名17岁男孩,并发展为男女朋友,之后发生性关系。目前已对李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已安排专家对女孩进行医治和心理疏导。



网上求助的博文

事件曝光后,人们为女医生的敏锐和勇敢点赞,但另一边,医院未能于半年前及早报警,以及医生转而求助网络才得以报告的细节,引发了对涉事医院未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义务的质疑。

及时发现和制止隐秘角落的不法侵害,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便是4年前,成年人为保护孩子构筑的一道制度防线。

它规定了一项法定义务,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组织和从业者,在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时,如性侵、家暴、遗弃儿童、流浪乞讨、童工剥削等,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以及时阻断伤害、保护孩子。

据最高检数据,2023年,通过强制报告制度发现3794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仅占总数的7.5%。尽管强制报告数量在2022年大幅增加,但未成年人检察厅厅长那艳芳曾披露,2022年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案件中,仍有近3000件应当报告但未报告。

强制报告制度有助于我们更早制止侵害,而报告的举动并不复杂,规定亦言明,报告人无需为纠纷担责,不履行义务反而要问责,为什么仍有许多线索应报而未报?

在寻找卡点的采访中,南风窗记者发现,尽管事后循迹容易,但当局者从头发现侵害线索却有门槛,因为迹象鲜少像“怀孕”“患病”“有伤痕”这般显著;即便发现异常,报还是不报,还有许多操作上的“拿不准”和两难。突破那层窗户纸,靠意识,也需要技巧,除了更明确的操作流程,更有赖于实践。

213例性侵害少年的报告样本

在少年遭受的侵害中,性侵害以其伤害大和不易发现引人警惕。人海中,性侵害和未成年人的距离并不遥远。

2023年,检察机关起诉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里,光以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起诉的犯罪人数超3.5万人,占比过半,而通过强制报告制度发现的案例仍是少数。

张家港市未成年人检察官程夏怡对南风窗提供的地方经验解释是:“我们办理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大部分还是父母首先关注到然后报案,其余部分主要是老师、儿童工作者报告。”



针对213个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例的分析显示,案件上报主体为监护人居多

现实中,比起由孩子和父母报案,寻求第三人通过强制报告弥补盲区,要跨过更多关卡。

2023年6月,一项犯罪研究分析了213例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评估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效。这为我们观察强制报告执行难点和突破口提供了窗口。

213个案例中,约三分之二的报案人,是孩子本人或其监护人及亲属,其余不足三分之一的报案人来自教师、医生、村委会和居委会——后者也是强制报告制度载明有义务的报告主体。

报告的前提是发现。许多时候,线索往往先基于孩子主动告知,无形中漏掉了有智力障碍、羞耻或害怕责备而不报、早恋“自愿”或无法分辨自己受侵害的少年。

当孩子们没能主动告知,意味着那往往有赖于成年人的经验观察、职业敏感和有效询问。而怎么判断孩子是否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也是很多有报告义务群体的困惑所在。

213起案例中,牵出性侵害的典型可疑迹象最初来自:孩子哭泣、突然不爱说话,走路姿势不正常,身上携带与其经济水平不符的手机、现金,夜不归宿或失踪,身上出现伤痕或吻痕等。

许多迹象并不显著。单就“走路姿势不正常”,部分负有报告义务的主体以为是摔倒所致,难以和遭受性侵联系起来。



性侵害的许多迹象并不显著,很难被动发现/《嘉年华》剧照

徐晓岚是“救助儿童会”儿童保护项目经理兼技术顾问,在她看来,对这类细节的觉察是职业敏感度的表现,也是对老师、社工等能够接触未成年人的从业者的要求和期待。

它敏感到,在一个老旧小区里,注意到聚集着成年男性的麻将室外,女孩子们假期散落在角落玩耍的风险,社区工作者尤需重点关注。又或入户走访时,如果发现青春期女孩和男性照料者同住或同睡一张床,当作为风险信号,有技巧地多加了解家庭内情。

对旁人来说,这听起来有些过度反应。但《检察日报》曾披露一起案例,有医院报告幼女产子线索,公安机关发现其亲生父亲强奸、出卖新生儿的恶行。

与此呼应,前述213例案件分析发现,近半数性侵发生在性侵者或被性侵少年家中,主要是熟人作案,监护人排在第一位,其次是同村或同小区居民,报案时间也多在半年之后。

即便如此,仍然有许多敏锐的眼睛准确识别了侵害线索。最高检统计范围内,最积极履行报告义务的是老师。

2020年,四川邻水一小学班主任,发现班上10岁的女孩课间暗自流泪。询问后,女孩说路上遇到陌生人向她要家长电话,自己没给就被打了。女孩说得支支吾吾,眼神躲闪,班主任警惕当中可能有更大伤害隐情,随即报案。

指认现场,发现异常痕迹后,女孩才说出实情:自己其实是被陌生男子诱骗并侵犯。次日,公安立案侦查,县检察院提前介入。有性侵前科的男子落网,获有期徒刑十年。

在校生尚有学校的监护,而213个案例中,辍学少年不仅脱离了老师的视线,还因为进入社会或早早打工,也离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遭受性侵害的风险更大,事后报告的概率也降低了。



辍学未成年人受害情况

医生在发现侵害方面有优势,能从医疗维度织密了强制报告网络,统计数据也支撑学校和医院是最主要的报告单位。但前述针对213个案例的分析发现,遭受性侵害后,大多数少年儿童未就医,报案前就医的仅有32人,产生了许多隐案。

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的线索已属不易,可即便有了线索,强制报告仍有堵点。



遭受性侵害后,大多数少年儿童未就医,图为被害人报案前的就医情况,其中就医的仅占15%

“强制报告”与“案主自决”的两难

采访中,“拿不准”“把握不准”是高频关键词,也在具体个案中卡住了强制报告的行动。

李娟在昆明官渡区一儿童公益服务机构工作,她“拿不准”的是,要不要强制报告一个疑似家暴线索。

今年一位妈妈找到李娟,说起前一天晚上,丈夫独自辅导刚上一年级的儿子做作业,儿子跟不上进度,丈夫就动了手。回到家,妈妈发现儿子身上有淤青,后脑勺还撞出肿包。

“理想状态下,我们应该毫不犹豫立马拿起电话来报警,但是因为社工的专业要求我们‘案主自决’,我们有义务尊重案主的权利和选择。如果我没有征得她的同意,直接报告,违背了我们社工专业的准则。尤其在我们初步建立关系的阶段,强制报告可能影响我们的信任,不利于后续工作。”李娟陷入了两难。

即便告知了强制报告的必要性和作用,这位妈妈再三表达了顾虑:担心丈夫接受不了外人突然介入家事,损伤他的面子,影响夫妻关系,也觉得事情还没有到需要报警的地步,最终拒绝李娟直接介入。顾虑母子的处境,李娟没有强制报告,个案服务也就此中断。



家庭等许多因素会导致强制报告的进行/《少年法庭》剧照

在一起疑似猥亵案例里,以驻校社工身份参与观察研究的沈纪、赵心怡看见了类似的两难。

2021年,一女孩犹豫很久终于说出,自己3个月前被一个网友开车接走并遭到猥亵。她想报警,但因为自己也有“主动”的成分,害怕自己要承担法律责任;她知道“即便没有插入”,但对女孩来说总归是不好的事;她还担心这件事一旦被更多人知道,会破坏她以后的生活。

女孩起初也同意按强制报告的程序报警,然而母亲很快改变了她的想法,说起“如果报警了,警察会把你的手机拿去取证”,女孩最终决定“这次就算了”,除非对方再次联系自己。学校也没有强制报告。

在研究论文里,沈纪、赵心怡访谈的一位检察官说起,在性侵、猥亵和强奸这一类案件中,有的家长认为不报告对孩子更好,不希望学校和检察机关参与。“甚至说‘这( 指裸照) 就是隐私部位也看不出来是我闺女,你们别掺和了’,那学校在了解家长态度后,到底该不该强制报告、应该怎么报? 学校也是很担忧的,若引发学生和家长后续不良反应的话,学校能不能承担。”这位检察官道出了另一堵点。

应报而未报的隐案,就是这样产生的。

2021年4月,徐晓岚所在的救助儿童会联合中国公益研究院发布了首个《中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现状调查研究》,360位社区儿童主任和社工在问卷列出了没有进行强制报告的主要原因,其中“担心孩子受到更大伤害”和“无法确认孩子是否真的受到侵害或虐待”排在前两位。

对前一个原因,担心隐私泄露,是重点问题。李娟提及一个反例:“有孩子遭受性侵,学校在报告的过程当中没有注意保密,最后事情成为乡镇里的谈资,对孩子伤害很大。”类似更为长远或不受控的影响,有时没能提前预估和防范。



学校在报告的过程当中需要注意保密,否则会对孩子伤害很大/《熔炉》剧照

家长的退缩、学校医院或社工的不报告,也不全然是观念的问题。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20年来深耕未成年人保护,曾参与“未保法”修订,同样关注了强制报告制度。佟丽华告诉南风窗:“实际执行当中,目前在报告单位内部,还缺乏一个清晰可操作的流程,报告主体还不够明确,对不报告也缺乏有效追责。”

光就“报告给谁”都有理解分歧。不涉及犯罪的时候,是否应当向公安报案?尤其公职人员习惯于逐级上报给主管或部门,而未必直接向公安报警,中途可能受到不同意见的干扰或顾虑声誉而瞒报,转而私下调解。

从社工的视角,徐晓岚认为:“强制报告制度背后,要有一个强大的服务体系来支撑。”

具体来说,发现问题了,大家知道什么样的工作流程可以迅速让孩子摆脱危险境地,就诸如隐私保护、避免反复询问增加伤害等问题都有符合“儿童利益最大化”的细致方案,部门联动各尽其职,快速响应。

徐晓岚相信:如果孩子和家长在问题发生后第一时间知道找谁,报告以后可以得到有效的回应、专业服务的支持,对孩子更好,大家有了信心,强制报告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曝光隐秘的角落

一类新的侵害方式,尚未被充分察觉,黑手借互联网隐身。

在网络侵害当中,李娟尤其提到了针对未成年人的隔空猥亵,即诱骗孩子暴露隐私部位,甚至通过视频录制,进而威胁孩子持续暴露。“它更隐蔽,更难被曝出来。很多时候家长都不知道孩子受到了性侵。”



2021年至2023年起诉成年人利用电信网络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图源:最高检

今年3月,北京海淀对一起网络猥亵儿童案件发起公诉,曝光了其中套路。

1998年出生的舒某,在线伪装成小女孩,通过网络平台主动结识7岁~14岁女童。他先假意跟对方处闺蜜,诱骗目标女孩“要想跟我做闺蜜也要发你的照片”,或以“感觉自己发育不太好,想看看你的情况”为由索要照片。当女孩事后发现异常不再配合,则以“把照片发给别人”威胁,获取更多私密影像,并在网上发布传播。

直到网络平台在后台巡查中发现了他的非法举动后报警,侵害才得以曝光,舒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而2019年~2022年间,他交代自己隔空猥亵了40多名儿童。然而,被侵害女童及其家人,无人报警。

李思瑶是寻找被侵害女童和证据的检察官之一。她发现,取证的难度来自不愿配合的家长。孩子们也害怕家长责打,而当办案人员反复告诉她们,这是犯罪嫌疑人的诡诈,而不是女孩交友不慎的错,她们其实愿意说出自己的经历。

互联网改变了一代少年人的交友方式,网络信息也以成年人难以察觉的方式,影响少年的认知,在现实中成为风险口。



在互联网上实施的侵害更难被察觉/图源:北京政法网

一年“5·28国际月经日”前期,李娟去学校给女孩子们讲月经卫生。一个五年级的孩子后来跑来问她:娟娟老师你知道今天什么日子吗?李娟没想起来。

女孩告诉她:那天是5月20日,网络情人节,如果班上的同学还没有男女朋友的话,是要受到歧视的。李娟大为震撼。从孩子们的口中,她还听到了许多“加密语言”甚至有软色情意味的字眼,她发现,孩子们很难判断什么是好的知识和语言、什么是科学正确的观念。

面对这些打小亲近互联网的孩子,成年人不仅要读懂他们的语言,敏锐地察觉风险,还要用他们听得懂的话,教会他们怎样保护自己。

漫长的实践

4年来,许多好的变化仍在发生。

在徐晓岚参与的一次次儿童保护培训中,更多社工和儿童主任对强制报告制度有了概念,意识到自己有报告义务的人也多了;流程和标准,在更多实践探索中逐渐明确和细化,“受侵害儿童一站式服务”在推广;更多个案得到曝光,引起警惕,也扩充了判断经验。



李娟所在的昆明官渡区致行儿童发展中心的一次儿童保护项目公益活动/受访者供图

佟丽华告诉南风窗,中国的强制报告制度,承担报告义务的主体范围、报告的事项比很多国家都更广泛,如包括疑似受到伤害或面临危险的线索。“从制度设计的角度来说,是希望最大限度、及时有效地发现伤害未成年的案件,目标是非常明确的。”

尽管统计数据里,眼下强制报告制度的果实不大。但每一位受访者都态度积极地呵护着它,相信哪怕只是多报告一条线索,也是帮助一个孩子从阴暗角落重回阳光下的机会。

“这是一个过程。我们的强制报告制度才刚刚起步,但已经在发挥作用,相信伴随着专业化服务的发展,支撑其运行的服务和协调机制也会逐渐完善。”徐晓岚说。

经验和成效在行动中积累;疑惑会在实践中消除。

检察官程夏怡告诉南风窗:“我们今年接触到的,很多是老师报告的……孩子知道哪些行为不可取,遇到愿意说,大人知道要报告报警,案件我们就能办下去。”

李娟也有体会。她的一位公益伙伴怀疑,家附近的快递站里,一个估摸不满14周岁的孩子在打工。但她没有报警,因为担心万一被老板报复,影响自己的生活——这个顾虑其实不难解决。

2021年,李娟发现街边一个流浪儿童在乞讨,打电话报警。警察问起发现地点,询问是否方便留下姓名和联系电话,“其实匿名报告也是可以的”。



李娟所在的昆明官渡区致行儿童发展中心的一次儿童保护项目公益活动/受访者供图

未来,让强制报告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意识,仍是一个美好的期待。因为“现有规定里明确的报告主体里,很多人还不知道强制报告是自己的法律义务,甚至还没听说过。”佟丽华说。

这个先决而严峻的短板,在采访最后直观地暴露出来。当南风窗记者问两位老师和医生:你知道强制报告制度吗?他们给了否定回答。

仍有盲区等待填补。

文中配图部分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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