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打肉毒素休克险致命 举报非法行医却无法立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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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民胡女士向《政风热线》反映,今年5月,她在朋友圈看到蔡某发布的医美广告后,便约对方上门为自己打了一针肉毒素,没想到却差点因此丧命。事后胡女士向属地卫监所举报蔡某非法行医,没想到被告知无法立案。
胡女士告诉记者,她此前就认识蔡某,对方原本是开理发店的。从今年4月份开始,她在朋友圈经常看到蔡某发布各种医美广告。爱美心切的她便通过微信与蔡某约定,花费400元打两瓶名为“韩国白毒”的肉毒素产品。5月16日下午,蔡某来到胡女士经营的服装店为其进行注射。
胡女士:
他拖了一个医药箱子过来的,拿出一个药粉兑了点生理盐水,就开始帮我注射,跟我说是‘韩国白毒’,可以瘦肩。
注射完后,蔡某还发了一条朋友圈,写着“最近瘦肩针真的太火爆了”,还配上给胡女士注射前拍的药品展示视频。视频中,蔡某手拿一支针管和一瓶药水,背景则是胡女士即将被注射的肩膀。
然而,从打完针的第二天起,胡女士就浑身乏力、视力模糊,几天后更是出现吞咽困难和大小便异常。为此,胡女士在微信上向蔡某提出质疑,对方却回复称属于正常情况,让她购买复方金钱草颗粒、溴吡斯的明片、甲钴胺等药物服用治疗。
胡女士:
他一直跟我联系,让我买各种药来吃,当时吃了好多药。我跟他说这个症状很严重了,应该到医院去看,但是他说没事。
直到5月29日,胡女士出现短暂窒息昏厥,家人拨打120送往医院治疗。据胡女士母亲回忆,当时女儿已无法走路,排便功能也出现异常。
胡女士的母亲:
她想小便小不出来,底下都失禁。医生讲她膀胱已经排不下来,是挤出来的,常州医院也诊断这里没法治疗,只能挂水。
由于病情严重,5月30日,蔡某赶紧带着胡女士前往上海市第九人民医院就医,结果一到医院胡女士就处于休克状态。回忆当时场景,胡女士母亲仍心有余悸。
胡女士的母亲:
我都吓傻了,当时是医院保安给我们打的电话,让去喊人,说这个小姑娘昏倒了,急诊科医生赶快就把我女儿弄到大厅里面。
经抢救,胡女士总算脱离了生命危险,并被上海九院诊断为肉毒中毒。第二天蔡某就借故离开,从此失联。由于胡女士的父母都是环卫工人,家境并不殷实,无力支付后续医药费用,在草草治疗后,胡女士便被母亲带回常州照顾。
在那之后,胡女士的自主吞咽和排便能力始终未能完全恢复。于是从六月下旬开始,胡女士和母亲不断向属地所在的常州市武进区卫生监督所举报蔡某非法行医。但是半年来,该卫监所给出的回复都是:证据不足。
胡女士的母亲:
卫监所说你们要找新的证据,我们到哪里找?我们老百姓到哪里找?这新的证据让你们卫监所去查对吧,你们有关部门去查,我们到哪里查?
11月29日,记者陪同胡女士再次来到常州市武进区卫生监督所。一位负责办案的工作人员表示,当事人蔡某不承认给胡女士注射针剂,证据不足无法立案。记者当即提出质疑:需要什么样的证据才可以作为证明呢?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
你有这种视频,他赖不掉的,我们就可以认定。就是给人家打针的视频。他如果肯承认,那就是非法行医,但是他什么都不承认,我们执法要有证据。
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判定是否为非法行医有三种方式:一是需要当事人自行承认;二是要患者提供视频记录等作为佐证;三是由公安介入,调取当事人聊天记录,证明其曾给多人进行过注射。但是对方也表示,此案并未达到移送公安的条件。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
像很多人在美容院做医美,也有类似的注射行为,结果付了钱没有发票,没有明确的证据,到我们这边来举证就是查不下去,很正常的。
随后,记者与胡女士又一同前往常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进行反映。一名工作人员对胡女士做了笔录,并告知,需要卫监所将案件进行移交才能受理。
常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工作人员:
因为你们已经在卫健委举报了,按照正常规定是要卫健委把这个案件移送给我们,我们根据移送线索要先调查,根据你反映的情况去核实,然后再立案。移送不移送肯定要卫监所来主张,我们不可能主动问他们要。
在《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过程中,对于胡女士的遭遇,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现场回应称:在开展医疗美容时,机构必须要具备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明,操作人员必须有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如果都不具备可以认定为非法医疗美容和非法行医。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处副处长 张 威
今年我们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多部门下发《关于加强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工作的通知》,把医疗美容等重点领域纳入联合监督执法重点范畴。由于卫生监督执法取证技术有限,所以在证据采集、询问调查过程中如果发现可疑行为,要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证据的采集,如果涉及违法犯罪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形成证据共享。对于胡女士的遭遇,我们会联合市、区两级卫健行政部门开展调查。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江苏省疾控局局长 周明浩
打击非法行医,净化医疗服务环境是我们卫健行政部门重要的职责,当事人和家属遇到这种情况是非常痛心的。作为卫健部门来讲,要进入受理的流程首先要有证据,要联合相关部门比如公安进行联动执法,请他们帮助我们搜集采集相应的证据。这个证据还需进一步查实,目前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要赶紧查证,调查核实。作为卫生行政部门,我们的职责就是要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美的行为,这是义不容辞的职责。
胡女士告诉记者,她此前就认识蔡某,对方原本是开理发店的。从今年4月份开始,她在朋友圈经常看到蔡某发布各种医美广告。爱美心切的她便通过微信与蔡某约定,花费400元打两瓶名为“韩国白毒”的肉毒素产品。5月16日下午,蔡某来到胡女士经营的服装店为其进行注射。
胡女士:
他拖了一个医药箱子过来的,拿出一个药粉兑了点生理盐水,就开始帮我注射,跟我说是‘韩国白毒’,可以瘦肩。
注射完后,蔡某还发了一条朋友圈,写着“最近瘦肩针真的太火爆了”,还配上给胡女士注射前拍的药品展示视频。视频中,蔡某手拿一支针管和一瓶药水,背景则是胡女士即将被注射的肩膀。
然而,从打完针的第二天起,胡女士就浑身乏力、视力模糊,几天后更是出现吞咽困难和大小便异常。为此,胡女士在微信上向蔡某提出质疑,对方却回复称属于正常情况,让她购买复方金钱草颗粒、溴吡斯的明片、甲钴胺等药物服用治疗。
胡女士:
他一直跟我联系,让我买各种药来吃,当时吃了好多药。我跟他说这个症状很严重了,应该到医院去看,但是他说没事。
直到5月29日,胡女士出现短暂窒息昏厥,家人拨打120送往医院治疗。据胡女士母亲回忆,当时女儿已无法走路,排便功能也出现异常。
胡女士的母亲:
她想小便小不出来,底下都失禁。医生讲她膀胱已经排不下来,是挤出来的,常州医院也诊断这里没法治疗,只能挂水。
由于病情严重,5月30日,蔡某赶紧带着胡女士前往上海市第九人民医院就医,结果一到医院胡女士就处于休克状态。回忆当时场景,胡女士母亲仍心有余悸。
胡女士的母亲:
我都吓傻了,当时是医院保安给我们打的电话,让去喊人,说这个小姑娘昏倒了,急诊科医生赶快就把我女儿弄到大厅里面。
经抢救,胡女士总算脱离了生命危险,并被上海九院诊断为肉毒中毒。第二天蔡某就借故离开,从此失联。由于胡女士的父母都是环卫工人,家境并不殷实,无力支付后续医药费用,在草草治疗后,胡女士便被母亲带回常州照顾。
在那之后,胡女士的自主吞咽和排便能力始终未能完全恢复。于是从六月下旬开始,胡女士和母亲不断向属地所在的常州市武进区卫生监督所举报蔡某非法行医。但是半年来,该卫监所给出的回复都是:证据不足。
胡女士的母亲:
卫监所说你们要找新的证据,我们到哪里找?我们老百姓到哪里找?这新的证据让你们卫监所去查对吧,你们有关部门去查,我们到哪里查?
11月29日,记者陪同胡女士再次来到常州市武进区卫生监督所。一位负责办案的工作人员表示,当事人蔡某不承认给胡女士注射针剂,证据不足无法立案。记者当即提出质疑:需要什么样的证据才可以作为证明呢?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
你有这种视频,他赖不掉的,我们就可以认定。就是给人家打针的视频。他如果肯承认,那就是非法行医,但是他什么都不承认,我们执法要有证据。
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判定是否为非法行医有三种方式:一是需要当事人自行承认;二是要患者提供视频记录等作为佐证;三是由公安介入,调取当事人聊天记录,证明其曾给多人进行过注射。但是对方也表示,此案并未达到移送公安的条件。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
像很多人在美容院做医美,也有类似的注射行为,结果付了钱没有发票,没有明确的证据,到我们这边来举证就是查不下去,很正常的。
随后,记者与胡女士又一同前往常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进行反映。一名工作人员对胡女士做了笔录,并告知,需要卫监所将案件进行移交才能受理。
常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工作人员:
因为你们已经在卫健委举报了,按照正常规定是要卫健委把这个案件移送给我们,我们根据移送线索要先调查,根据你反映的情况去核实,然后再立案。移送不移送肯定要卫监所来主张,我们不可能主动问他们要。
在《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过程中,对于胡女士的遭遇,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现场回应称:在开展医疗美容时,机构必须要具备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明,操作人员必须有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如果都不具备可以认定为非法医疗美容和非法行医。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处副处长 张 威
今年我们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多部门下发《关于加强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工作的通知》,把医疗美容等重点领域纳入联合监督执法重点范畴。由于卫生监督执法取证技术有限,所以在证据采集、询问调查过程中如果发现可疑行为,要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证据的采集,如果涉及违法犯罪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形成证据共享。对于胡女士的遭遇,我们会联合市、区两级卫健行政部门开展调查。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江苏省疾控局局长 周明浩
打击非法行医,净化医疗服务环境是我们卫健行政部门重要的职责,当事人和家属遇到这种情况是非常痛心的。作为卫健部门来讲,要进入受理的流程首先要有证据,要联合相关部门比如公安进行联动执法,请他们帮助我们搜集采集相应的证据。这个证据还需进一步查实,目前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要赶紧查证,调查核实。作为卫生行政部门,我们的职责就是要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美的行为,这是义不容辞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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