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多次猥亵继女被公诉 女孩母亲:被威胁不敢报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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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警刘某涛被前妻举报数年间多次猥亵继女梅子(化名),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11月15日,举报人李女士告诉极目新闻(报料邮箱:[email protected])记者,该案此前定于11月5日开庭,因故推迟,或将于近期开庭。过去她曾发现女儿多次遭刘某涛猥亵,但因对方的表现和家庭考虑没有报警,一忍再忍。自己是个不称职的母亲,愿意接受批评,也将为女儿维权。
本案立案告知书
受害者:女儿数年间多次遭前夫猥亵
据李女士介绍,2011年5月,她与刘某涛登记结婚成为重组家庭,当时11岁的女儿梅子(化名)随他们一起生活。婚后不久,上五年级的女儿告诉她,自己被刘某涛猥亵。李女士当时半信半疑,于是将女儿送到前夫处居住。2015年暑假,女儿被李女士接来过几天,再次被刘某涛猥亵。她要报警,但刘某涛砸烂了手机,还抱住她不让她出门,后来还跪下求她。在此过程中,女儿也跪了下来。“女儿求我说,如果我报警离婚了,日子不好过,将来弟弟(李女士与刘某涛所生儿子)也不好。”李女士说,当时她没细想过,为何女儿也会求自己不要报警。事发后,刘某涛写下承诺书。
然而,刘某涛对梅子的猥亵没有停止。李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2018年的一天,她在外忙生意,已成年的女儿到她家拿衣服,遇到了回家的刘某涛,对方再次猥亵了女儿。几天后她看女儿神色不对,追问之下女儿才说。但因为缺少证据,她只能大发脾气,与刘某涛闹离婚。后来女儿上了班,离她家近,李女士便让女儿住了过来,还给房间重新上了锁。2021年3月,她在厨房开着油烟机做饭,依稀听到女儿的尖叫声,来不及放下菜刀,她赶过去发现刘某涛从女儿房间出来,对方解释称在给女儿盖被子,而女儿当时没有承认被猥亵。
李女士称,后来她才知道,女儿2015年跪下来求她不报警,后来几次也没有说出实情,是因为刘某涛在婚前就开始恐吓女儿称,如果报警就会杀了母女俩。
2021年10月,李女士与刘某涛经法院判决离婚,但两人因房产问题继续暂住在一起。2023年12月,两人爆发争吵,女儿为维护她骂了刘某涛,对方随即将女儿摁在地上。“他说‘今天我就当着你妈的面强奸你,又怎么样?’就是因为这句话,我女儿才想到不能再忍,我们决定报案。”李女士说。
刘某涛原本的证件
检察机关以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提起公诉
据媒体此前报道,刘某涛原系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的民警。2024年1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对梅子报被猥亵一案决定立案,该案已经移交到检方。8月15日,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一名负责人称,该单位已对刘某涛宣布停止其一切职务,公安相关证件全部上缴,等待法院判决后将会进行处理。
李女士提供的一份落款2015年8月的承诺书显示,刘某涛称自己婚姻存续期间曾与多名女子发生性关系,最不可饶恕的是2015年8月16日早上进李女士女儿房间对继女猥亵。
李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以为刘某涛犯错之后会改,但没想到他之后又会继续犯错。她觉得自己是个很不称职的母亲,抱着侥幸的心理,想要保全家庭和儿女,一直没有报警。她愿意接受网友们的批评,也将为女儿维权。
本案的起诉书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刘某涛系上海市公安局民警,2024年3月8日因涉嫌强制猥亵罪由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取保候审,同年3月13日刑事拘留,2024年3月22日经该院批准并由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执行逮捕。2024年5月16日,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经依法审查查明,2010年至2012年期间,刘某涛多次对未满14周岁的梅子实施猥亵行为,2015年8月16日、2018年11月中旬、2021年3月,刘某涛又多次对梅子实施摸下体等猥亵行为。应以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追究刘某涛刑事责任,数罪并罚,依法提起公诉。
11月15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该院已审结本案,于9月30日移交至虹口区人民法院。李女士称,该案此前定于11月5日开庭,因故被延后,或将于近期开庭。
本案立案告知书
受害者:女儿数年间多次遭前夫猥亵
据李女士介绍,2011年5月,她与刘某涛登记结婚成为重组家庭,当时11岁的女儿梅子(化名)随他们一起生活。婚后不久,上五年级的女儿告诉她,自己被刘某涛猥亵。李女士当时半信半疑,于是将女儿送到前夫处居住。2015年暑假,女儿被李女士接来过几天,再次被刘某涛猥亵。她要报警,但刘某涛砸烂了手机,还抱住她不让她出门,后来还跪下求她。在此过程中,女儿也跪了下来。“女儿求我说,如果我报警离婚了,日子不好过,将来弟弟(李女士与刘某涛所生儿子)也不好。”李女士说,当时她没细想过,为何女儿也会求自己不要报警。事发后,刘某涛写下承诺书。
然而,刘某涛对梅子的猥亵没有停止。李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2018年的一天,她在外忙生意,已成年的女儿到她家拿衣服,遇到了回家的刘某涛,对方再次猥亵了女儿。几天后她看女儿神色不对,追问之下女儿才说。但因为缺少证据,她只能大发脾气,与刘某涛闹离婚。后来女儿上了班,离她家近,李女士便让女儿住了过来,还给房间重新上了锁。2021年3月,她在厨房开着油烟机做饭,依稀听到女儿的尖叫声,来不及放下菜刀,她赶过去发现刘某涛从女儿房间出来,对方解释称在给女儿盖被子,而女儿当时没有承认被猥亵。
李女士称,后来她才知道,女儿2015年跪下来求她不报警,后来几次也没有说出实情,是因为刘某涛在婚前就开始恐吓女儿称,如果报警就会杀了母女俩。
2021年10月,李女士与刘某涛经法院判决离婚,但两人因房产问题继续暂住在一起。2023年12月,两人爆发争吵,女儿为维护她骂了刘某涛,对方随即将女儿摁在地上。“他说‘今天我就当着你妈的面强奸你,又怎么样?’就是因为这句话,我女儿才想到不能再忍,我们决定报案。”李女士说。
刘某涛原本的证件
检察机关以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提起公诉
据媒体此前报道,刘某涛原系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的民警。2024年1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对梅子报被猥亵一案决定立案,该案已经移交到检方。8月15日,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一名负责人称,该单位已对刘某涛宣布停止其一切职务,公安相关证件全部上缴,等待法院判决后将会进行处理。
李女士提供的一份落款2015年8月的承诺书显示,刘某涛称自己婚姻存续期间曾与多名女子发生性关系,最不可饶恕的是2015年8月16日早上进李女士女儿房间对继女猥亵。
李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以为刘某涛犯错之后会改,但没想到他之后又会继续犯错。她觉得自己是个很不称职的母亲,抱着侥幸的心理,想要保全家庭和儿女,一直没有报警。她愿意接受网友们的批评,也将为女儿维权。
本案的起诉书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刘某涛系上海市公安局民警,2024年3月8日因涉嫌强制猥亵罪由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取保候审,同年3月13日刑事拘留,2024年3月22日经该院批准并由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执行逮捕。2024年5月16日,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经依法审查查明,2010年至2012年期间,刘某涛多次对未满14周岁的梅子实施猥亵行为,2015年8月16日、2018年11月中旬、2021年3月,刘某涛又多次对梅子实施摸下体等猥亵行为。应以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追究刘某涛刑事责任,数罪并罚,依法提起公诉。
11月15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该院已审结本案,于9月30日移交至虹口区人民法院。李女士称,该案此前定于11月5日开庭,因故被延后,或将于近期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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