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完就跌还无法提现”起底“数字藏品”背后的陷阱
大鱼新闻 财经 4 days, 10 hours
近期,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接到投诉人李超(化名)投诉,称其购买了杭州链街科技有限公司旗下链玩APP中的数字藏品,但APP今年一度无法登录和提现。8月份该APP开放了登录,但此前一笔提现的钱一直不到账。公开资料显示,数字藏品源于NFT(Non-Fungible Token,非同质化通证)概念,利用区块链技术对特定作品、艺术品等生成唯一的数字凭证。近年来,数字藏品在被越来越多的人知晓的同时,关于部分数字藏品及平台的投诉、纠纷时有发生。这些平台为何会引发用户投诉?如何在政策法规层面进一步规范发展、保护用户权益?
记者调查:
消费者所诉平台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看到他们平台公众号的文章,单笔购买消费1499元以上送最顶级的盲盒。当时平台的数字藏品,最少也是100元一个,我以为盲盒价值都会有100元,所以就充钱购买了很多。”谈及此前的经历,李超对记者提到,其投入1500元至1700元买了很多数字藏品,“然后活动结束后,这些藏品价格暴跌”。
据李超回忆,此前平台之前有很多玩法,“比如划分奖金池、消费排名靠前可以瓜分奖金”等,但他发现APP今年一度无法登录和提现。8月份开放了APP登录,但APP里此前一笔提现的钱一直不到账。
记者关注到,8月19日,链玩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称,APP将于8月20日恢复正常使用。记者登录该APP发现,目前链玩APP内的最近公告还停留在去年12月份,发售日志中的“数字藏品”还停留在去年的10月30日。
链玩APP发售日志中的“数字藏品”还停留在去年的10月30日。(央广网发)
此外,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看到,杭州链街科技有限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列入日期为2023年12月8日,截至2024年10月24日尚未移出。10月24日,记者分别拨打了官网上的发行推行数字藏品联系电话、APP用户协议上的投诉电话,均提示拨打电话为空号。
9月18日,记者还实测在链玩APP上发起一笔提现。APP端称工作日发起的提现为次日的24点前到账,但截至记者发稿,提现尚未成功。
链玩APP称提现工作日T+1到账。记者实测未提现成功。(央广网发)
浙江政务服务网披露的一份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3年3月23日16时许,杭州链街科技有限公司开发上线的“链玩”APP未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机制和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另查明杭州链街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至8月期间被人非法攻击利用该“链玩”APP其中的漏洞点,违规充值并提现成功60余万元,造成严重后果。
日前,张伟(化名)也向记者讲述了其接触一家所谓“数字藏品”平台的经历,而该平台公众号的认证主体,眼下也因无法联系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
张伟对记者表示,一开始他通过社交媒体交流群关注到了一个名为“烽火数字文化”的平台,了解之后还通过平台公众号加入了交流群。
对于该平台一款名为《一千零一夜》的“数字藏品”,据张伟描述,最开始公布发售1001份,绝大部分公售,但公售的时候遇到了“超发”(超过1001份)。“平台给出的解释是被攻击了,这部分退款,但最后也没退款。”张伟说。
受访者提供的《一千零一夜》置换活动规则。(受访者供图 央广网发)
此后,平台还发布了置换活动规则。张伟给记者展示的公告显示,每持有1份《一千零一夜》可随机分解1~10份《虎爪》,并称无需用户手动置换。此外,平台还公告称,不参与分解的用户需提供账号与实名信息交由客服审核。
北京群灵科技有限公司目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央广网发)
根据张伟提供的信息,平台公众号认证主体为“北京群灵科技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显示,其成立日期为2024年1月24日,而该公司已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9月10日,记者看到,张伟给记者提供的平台网页地址已无法登录。
为何数字藏品领域消费投诉时有发生?
上述案例也是近年来数字藏品引起争议的一个缩影。作为一项新兴事物,数字藏品行业在近年来经历了从爆火到逐渐降温的过程。资料显示,2021年,数字艺术家Beeple的作品《每一天:前5000天》(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在佳士得以6934.6万美元成交,引发轰动。国内数字藏品行业也在一段时间内得以快速扩张。
另一方面,近两年,“31岁程序员因玩数藏送外卖还网贷”等话题也在社交媒体上广泛吸引眼球,在互联网投诉平台经常能看到关于数字藏品及相关平台的投诉和纠纷。
谈及此,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对记者表示,国内的数字藏品一般发行在商业机构的联盟链甚至私有链上,被商业机构中心化控制明显,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数字藏品很容易被单一商业机构操控或者暗箱操作。
“由于普遍缺乏有效的外部法律监管,基于联盟链发行的数字藏品数量及价格潜藏着大量暗箱操作与内幕交易。有的项目方通过早期囤积数字藏品,拉高出货,严重危害市场公平,侵害买受人知情权与财产权。一些平台联合‘庄家’哄抬(或打压)特定数字藏品的价格。一些平台未严格核实用户真实姓名,部分数字藏品交易变相成为洗钱的犯罪渠道。”邓建鹏表示。
下一步如何规范发展?
在近几年数字藏品的前景和风险逐渐被更多人看到的同时,对于数字藏品的规范也在持续进行。
据不完全梳理,2022年4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提出不在NFT底层商品中包含证券、保险、信贷、贵金属等金融资产,变相发行交易金融产品;不通过分割所有权或者批量创设等方式削弱NFT非同质化特征,变相开展代币发行融资(ICO)等规范。
2022年11月,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数字藏品投资的风险提示,称监测发现多家数字藏品交易平台打着“金融创新”的名号,以数字藏品交易为噱头实施新型金融诈骗。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要高度警惕以数字藏品为代表的NFT(非同质化通证)投资风险。
2023年1月,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厅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数字藏品风险监管工作的通知》,提出多措并举,全方位防范数字藏品的监管风险。其中包括规范市场准入和行政许可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大力整治消费欺诈乱象、重拳打击诈骗等犯罪行为、全面防范版权侵权和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等多项举措。
邓建鹏认为,市场监管者应督促平台经营者落实法律责任。交易平台一方面不能刻意减少自身的义务,尤其是应避免单方面豁免自身责任,甚至将知识产权领域的风险识别义务全施加于消费者;另一方面,交易平台应以客观、公正立场调解平台内经营者及消费者间的利益纠纷。
邓建鹏建议司法机关通过一些标志性个案,对平台自律规则的合法性进行必要的司法审查,未来可择机将一些案例上升为指导性案例,在相应法治供给暂时空缺的背景下,为新兴领域的利益纷争提供有效的示范和指引。市场监管者与立法者以平台为规制中心,以防范金融风险、保障消费者权益为主线,科学合理地设置平台经营者的责任。
而对于公众来说,应如何防范与数字藏品及平台相关的风险?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肖飒建议,首先,公众需要认识到数字藏品本身作为一种新兴的虚拟商品,在我国乃至全球都尚未发展出一个成熟且具有一定体量的市场,加之其法律性质模糊、监管存在困难,因此价格存在上下浮动的巨大空间,切勿因他人诱导就轻易地决定购买数字藏品。
其次,目前市场上尚且存在大量的以数字藏品为名的骗局,此类数字藏品并没有任何价值基础,发售人随时存在卷款逃逸的可能,务必慎重应对。如果公众遇到此类骗局,需要及时向司法机关寻求帮助,防止自己的财产遭受损失。
从记者采访的案例及公开信息可以看到,部分平台对于数字藏品及其价格的炒作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之一。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建议,对于数字藏品,要在政策上明确,它就是一种数字形态的文创消费品。
魏鹏举对记者提到,数字藏品在国内的诞生,背景是国际上NFT的出现。NFT本身定价比较高,有炒作增值的现象。国内的数字藏品推出以后,这个概念就被套在虚拟经济、虚拟资产、虚拟货币上。再加上国内的管理体系也没有给它做明确的定位,投机就会出现。
他对记者表示,随着数字藏品发展,很多数字藏品已经变成一种类似于文化赋能赋值的营销活动。有很多是景区赠送它的数字产品,是一种赠送模式。这一类的数字藏品作为文创类的数字形态消费品,最大的优势是低成本。数字类的文创消费品更利于传播,也更容易被现代年轻人接受。
“绝大多数数字藏品在我们国家都是文化遗产类的,很多都是科技公司、技术平台跟博物馆进行了合作”,在采访中魏鹏举对记者谈到,数字藏品实际上用新的数字技术(包括区块链技术)推动了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魏鹏举建议,一方面要正视数字藏品在目前中国整个文化产业、数字经济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要给它清晰的消费品意义上的规范和定位,而且应该积极地推动这种数字消费形态的新型文创产品面向国际进行推广。
记者调查:
消费者所诉平台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看到他们平台公众号的文章,单笔购买消费1499元以上送最顶级的盲盒。当时平台的数字藏品,最少也是100元一个,我以为盲盒价值都会有100元,所以就充钱购买了很多。”谈及此前的经历,李超对记者提到,其投入1500元至1700元买了很多数字藏品,“然后活动结束后,这些藏品价格暴跌”。
据李超回忆,此前平台之前有很多玩法,“比如划分奖金池、消费排名靠前可以瓜分奖金”等,但他发现APP今年一度无法登录和提现。8月份开放了APP登录,但APP里此前一笔提现的钱一直不到账。
记者关注到,8月19日,链玩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称,APP将于8月20日恢复正常使用。记者登录该APP发现,目前链玩APP内的最近公告还停留在去年12月份,发售日志中的“数字藏品”还停留在去年的10月30日。
链玩APP发售日志中的“数字藏品”还停留在去年的10月30日。(央广网发)
此外,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看到,杭州链街科技有限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列入日期为2023年12月8日,截至2024年10月24日尚未移出。10月24日,记者分别拨打了官网上的发行推行数字藏品联系电话、APP用户协议上的投诉电话,均提示拨打电话为空号。
9月18日,记者还实测在链玩APP上发起一笔提现。APP端称工作日发起的提现为次日的24点前到账,但截至记者发稿,提现尚未成功。
链玩APP称提现工作日T+1到账。记者实测未提现成功。(央广网发)
浙江政务服务网披露的一份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3年3月23日16时许,杭州链街科技有限公司开发上线的“链玩”APP未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机制和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另查明杭州链街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至8月期间被人非法攻击利用该“链玩”APP其中的漏洞点,违规充值并提现成功60余万元,造成严重后果。
日前,张伟(化名)也向记者讲述了其接触一家所谓“数字藏品”平台的经历,而该平台公众号的认证主体,眼下也因无法联系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
张伟对记者表示,一开始他通过社交媒体交流群关注到了一个名为“烽火数字文化”的平台,了解之后还通过平台公众号加入了交流群。
对于该平台一款名为《一千零一夜》的“数字藏品”,据张伟描述,最开始公布发售1001份,绝大部分公售,但公售的时候遇到了“超发”(超过1001份)。“平台给出的解释是被攻击了,这部分退款,但最后也没退款。”张伟说。
受访者提供的《一千零一夜》置换活动规则。(受访者供图 央广网发)
此后,平台还发布了置换活动规则。张伟给记者展示的公告显示,每持有1份《一千零一夜》可随机分解1~10份《虎爪》,并称无需用户手动置换。此外,平台还公告称,不参与分解的用户需提供账号与实名信息交由客服审核。
北京群灵科技有限公司目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央广网发)
根据张伟提供的信息,平台公众号认证主体为“北京群灵科技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显示,其成立日期为2024年1月24日,而该公司已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9月10日,记者看到,张伟给记者提供的平台网页地址已无法登录。
为何数字藏品领域消费投诉时有发生?
上述案例也是近年来数字藏品引起争议的一个缩影。作为一项新兴事物,数字藏品行业在近年来经历了从爆火到逐渐降温的过程。资料显示,2021年,数字艺术家Beeple的作品《每一天:前5000天》(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在佳士得以6934.6万美元成交,引发轰动。国内数字藏品行业也在一段时间内得以快速扩张。
另一方面,近两年,“31岁程序员因玩数藏送外卖还网贷”等话题也在社交媒体上广泛吸引眼球,在互联网投诉平台经常能看到关于数字藏品及相关平台的投诉和纠纷。
谈及此,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对记者表示,国内的数字藏品一般发行在商业机构的联盟链甚至私有链上,被商业机构中心化控制明显,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数字藏品很容易被单一商业机构操控或者暗箱操作。
“由于普遍缺乏有效的外部法律监管,基于联盟链发行的数字藏品数量及价格潜藏着大量暗箱操作与内幕交易。有的项目方通过早期囤积数字藏品,拉高出货,严重危害市场公平,侵害买受人知情权与财产权。一些平台联合‘庄家’哄抬(或打压)特定数字藏品的价格。一些平台未严格核实用户真实姓名,部分数字藏品交易变相成为洗钱的犯罪渠道。”邓建鹏表示。
下一步如何规范发展?
在近几年数字藏品的前景和风险逐渐被更多人看到的同时,对于数字藏品的规范也在持续进行。
据不完全梳理,2022年4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提出不在NFT底层商品中包含证券、保险、信贷、贵金属等金融资产,变相发行交易金融产品;不通过分割所有权或者批量创设等方式削弱NFT非同质化特征,变相开展代币发行融资(ICO)等规范。
2022年11月,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数字藏品投资的风险提示,称监测发现多家数字藏品交易平台打着“金融创新”的名号,以数字藏品交易为噱头实施新型金融诈骗。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要高度警惕以数字藏品为代表的NFT(非同质化通证)投资风险。
2023年1月,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厅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数字藏品风险监管工作的通知》,提出多措并举,全方位防范数字藏品的监管风险。其中包括规范市场准入和行政许可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大力整治消费欺诈乱象、重拳打击诈骗等犯罪行为、全面防范版权侵权和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等多项举措。
邓建鹏认为,市场监管者应督促平台经营者落实法律责任。交易平台一方面不能刻意减少自身的义务,尤其是应避免单方面豁免自身责任,甚至将知识产权领域的风险识别义务全施加于消费者;另一方面,交易平台应以客观、公正立场调解平台内经营者及消费者间的利益纠纷。
邓建鹏建议司法机关通过一些标志性个案,对平台自律规则的合法性进行必要的司法审查,未来可择机将一些案例上升为指导性案例,在相应法治供给暂时空缺的背景下,为新兴领域的利益纷争提供有效的示范和指引。市场监管者与立法者以平台为规制中心,以防范金融风险、保障消费者权益为主线,科学合理地设置平台经营者的责任。
而对于公众来说,应如何防范与数字藏品及平台相关的风险?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肖飒建议,首先,公众需要认识到数字藏品本身作为一种新兴的虚拟商品,在我国乃至全球都尚未发展出一个成熟且具有一定体量的市场,加之其法律性质模糊、监管存在困难,因此价格存在上下浮动的巨大空间,切勿因他人诱导就轻易地决定购买数字藏品。
其次,目前市场上尚且存在大量的以数字藏品为名的骗局,此类数字藏品并没有任何价值基础,发售人随时存在卷款逃逸的可能,务必慎重应对。如果公众遇到此类骗局,需要及时向司法机关寻求帮助,防止自己的财产遭受损失。
从记者采访的案例及公开信息可以看到,部分平台对于数字藏品及其价格的炒作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之一。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建议,对于数字藏品,要在政策上明确,它就是一种数字形态的文创消费品。
魏鹏举对记者提到,数字藏品在国内的诞生,背景是国际上NFT的出现。NFT本身定价比较高,有炒作增值的现象。国内的数字藏品推出以后,这个概念就被套在虚拟经济、虚拟资产、虚拟货币上。再加上国内的管理体系也没有给它做明确的定位,投机就会出现。
他对记者表示,随着数字藏品发展,很多数字藏品已经变成一种类似于文化赋能赋值的营销活动。有很多是景区赠送它的数字产品,是一种赠送模式。这一类的数字藏品作为文创类的数字形态消费品,最大的优势是低成本。数字类的文创消费品更利于传播,也更容易被现代年轻人接受。
“绝大多数数字藏品在我们国家都是文化遗产类的,很多都是科技公司、技术平台跟博物馆进行了合作”,在采访中魏鹏举对记者谈到,数字藏品实际上用新的数字技术(包括区块链技术)推动了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魏鹏举建议,一方面要正视数字藏品在目前中国整个文化产业、数字经济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要给它清晰的消费品意义上的规范和定位,而且应该积极地推动这种数字消费形态的新型文创产品面向国际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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