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恐惧再起:入籍后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需销户证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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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到海外的华人有三大恐惧:一怕祖国不够强大在外面被人看不起;二怕华人太优秀被当地人孤立排挤;三怕国内户口被注销回国不方便。

前面两大恐惧,现在好多了,但最后这个恐惧,却一直是笼罩在华人头顶上的阴云,不知道何时就会成真。

近日,澳洲华人网名为“朝夕”的朋友,在中国社交媒体上发帖称,作为已经入籍澳洲的华人移民,10月8日去阿德莱德中国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申请,结果被告知首次申请中国签证自10月7日起递交的材料里要有国内销户证明。请问大家遇到相同的情况了吗?



此言一出,再次唤醒了海外华人对了销户的恐惧,纷纷留言求证真伪,从众多的网友留言中,有这样一些信息值得关注。

一位悉尼的网友称:昨天刚去悉尼领馆申请的Q2签证,没有要求。

一位墨尔本的网友则说:10月7日去申请的,已经有要求了。

一位布里斯班的网友说:总领馆提醒没有销户证明可能会被拒签。

一位IP地址为澳大利亚的网友说:女儿入澳籍后第一次申请中国签证,5月份提交申请时没有要求销户,9月份户主接到派出所要求销户的电话。

一位IP地址为美国的网友说;我户籍上海的,4月申请的Q2回国签证,8月就被通知强制销户。

众所周知,澳洲公民来中国是免签的,这些澳籍华人因为申请的是Q2签证(短期探亲签证),才会有去签证中心的手续,也才会出现要求提供各类证明的事情。

那么,究竟现在外籍华人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需不需要提供销户证明呢?提供这个证明的意义何在呢?

我查询了中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中国驻美国大使馆、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的官方网站,在这些网站上都清楚地写明了相关条例,在这里引用给大家看。

驻澳大使馆网站写的是:“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其他大使馆网站关于这条的规定也都高度一致,只要求提供原中国护照;如有更名则需提供更名证明文件;另外就是现在所持外国护照、入籍纸证明等等。

没有一个说到要提供中国户籍注销证明!



那是不是因为这是新规定,所以各个使馆网站上还没有更新呢?有这个可能,但既然官方还没有出来宣布,就只能是一个推测。真要证实,就需要外籍华人们亲自去使领馆申请签证来“现场验证”了。

那么,如果真要提供销户证明,意义何在呢?

我推测,这样做可以起到的作用,是更好规范我们过去对于海外华人的户籍管理,杜绝掉一些人暗中持有“双重国籍”的灰色手段。

按照中国的国籍法和出入境管理办法,原中国公民取得外国国籍,经批准退籍的,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退籍证书》和《注销户口通知》,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户政办证中心办理注销户口手续,缴交身份证。

户籍和身份证是中国公民的证件,既然已经丧失了中国国籍,那么销户和上交身份证也是合情合理,没啥好说的。

但有些人在取得外国国籍之后,他并没有去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只要他不在中国境内使用外国护照,他就等于拥有了“双重国籍”,国内的户口、身份证啥的都正常使用。

法律法规有了灰色空间,总不是什么好事情,讲究法治的社会就会想办法去修补。

对于外籍华人的户籍注销管理,我是赞成的,毕竟国籍都换了,你再拿这中国的户口怎么也说不过去了。

但是对于那些侨居海外的中国移民,他们的国籍没有更改,就没有注销他们户籍的必要。因为之前是有规定的,长期定居海外的中国人都可能被注销户口。

因为这些中国移民可能以后还要回国生活,他们是中国公民自然有这样的权利,你把他们的户口注销了,又得麻烦人家去重新办理,也给户籍办理人员增添了工作量,浪费行政资源。

这就好像你从老家搬到另一座城市居住,一直也没能拿到新城市的户口,可老家的派出所却因为你定居他乡而把你的户口给注销了,你是不是也觉得很不好受?

中国的发展越来越与国际接轨,在有些事情上,该严格的要严格,该放宽一些的还是多点人性化会更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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