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抓7名中国“换钱党”,他们已成华人生活一部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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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英国《卫报》报道了一起当地非法换汇案。9月2日,英国斯奈尔斯布鲁克刑事法院,判处四名犯罪嫌疑人多项洗钱罪名成立,其中包括三名男子和一名女子。今年6月,这个团队中还有三人因类似罪行被判刑,刑期从11个月到12年不等,这7人均来自中国。

根据伦敦警方的调查资料显示,2020年2月至2023年6月期间,该团伙通过中国地下银行洗钱5500万英镑(约人民币5.14亿)。

该团队所服务的对象,绝大多数都是中国留学生。

由于中国有严格的外汇管制,每人每年只有5万美元的购汇额度,一些留学生和华人移民无法满足需求,于是像这类非法换汇的“换钱党”开始滋生。在海外华人圈,这些人的存在已经司空见惯,成为了他们生活中的一部分。

所谓的“换钱”,就是这边服务方在境外把现金给你,那边在境内通过线上把对应的钱转给服务方。绕过了银行监管和外汇管制。

这属于最常见也是技术含量最低的一种非法换汇,有的时候一些华人换汇额度用完了,或者不愿意去走申请流程,就是通过这种方法来解决。

这么多年来,对于“换钱党”的打击一直没有停止过,国家也三令五申,告诫人民不要非法换汇,不仅违法,而且容易被诈骗,甚至卷入到洗钱案件中,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可是“换钱党”依然难以禁绝,究其原因无非两个:1、作案过于隐蔽和分散;2、市场需求一直存在并且越来越大。

我们从2023年破获的一起非法换汇案中可以看到这两个原因。

“外汇掮客”章某,2023年被江苏无锡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章某通过地下钱庄开辟跨境“对敲”直通车,先后为17名客户交易1.96亿余元人民币,相当于造成外汇损失3000余万美元。

“老虎,我孩子在香港读书要用港币,我把人民币打给你,你帮我换成港币。”2021年6月,无锡过某和绰号“老虎”的章某通电话,让章某帮忙将100余万元人民币兑换成港币。

这就非常典型了。

第一,过某和章某的交易,是非常隐秘的,天知地知。如果不是被抓后给供出来,是不会有第三人知道。

第二,过某的的这个需求非常普遍,也很正常。

只要是把钱带到境外,哪怕是中国香港,内地居民也要严格遵守5万美元的外汇额度。香港一些学校的研究生课程一年的学费都要20到30万港币,再加上那边的衣食住行,购购物什么的,5万美元一年就不够了。而且这一年在境外的消费也不止中国香港这一个地方,有可能还去欧美、日本旅游了,那额度就更不够用了。

“换钱党”被抓后自然是要负刑事责任的,罪名便是“非法经营罪”。那么通过“换钱党”购买外汇的普通人会有什么风险呢?会不会也连带负刑责呢?

这也要按照情况来区分性质。

一般来说,按照现在的中国的法律判决案例,如果普通人非法换汇不存在营利目的,是可以只行政处罚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比如说那位给孩子在中国香港读书而换汇的过某,他非法换汇的目的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交学费,是拿来自己花,那么对他进行行政处罚即可。

下面这些就是典型的非法换汇不追究刑责的判例。



还有一种人非法换汇,不是为了自己花,而是赚取汇率的差价,这就是以营利为目的,需要负刑事责任。

这也有一个真实的案例:张三为赚取日币升值差价,先交付200万日元押金,向李四订购了1.4亿元日币,双方约定按后续结算时银行牌价实际结算,并通过签订《购买日元明细表》方式固定上述协议。后因日元升值,张三要求双方结算时,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其可从中获利30多万元人民币,仅因李四不予结算而未能实际获取。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张三的非法所得已经产生,只是尚未获得;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张三刑事责任。

现在普通人想要换点外汇出去确实很难,每年5万美元的额度并不是说你轻易就能换这么多,还要去填购汇申请单,详细写明这些外汇要用在哪里,递交审批。

这也是为什么我会建议朋友们如果有远见的话,不要等到要用外汇的时候才着急,应该是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做。尽可能在中国香港或者新加坡等国际金融中心开户,然后每年坚持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将钱一点点转到这些账户里。

你不用像李嘉诚一样全球投资,但至少要准备好境外账户,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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