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重判7年多,新竹市长高虹安发千字文批法院宣判(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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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长高虹安在2020年任民代期间涉嫌贪污,一审遭重判7年4月,褫夺公权4年。消息传出后,她今天(26日)中午自录影片宣布即刻退出台湾民众党,并表示会提出上诉。下午,她更在脸书发出1396字长文,表示对这样的判决结果感到无比荒谬与震惊。她提到,法院的宣判,和十多年来累积过无数助理费案判决的主流稳定见解,有很大差异,甚至判决见解也有前后矛盾之处,根本前所未见。



高虹安强调,她会提出上诉,盼二审能还她清白,也希望高等法院能为台湾的司法正义做出正确的判决,而非沦为民团调查“近七成人民口中难以信服、不公正判决的司法。”

高虹安文中提到,过往诸多判决中,只要助理实质工作、非人头助理,对于合法工作所得之处分,即便捐出给民代,乃其个人自由处分,并无不法可言,这是十几年来‘最高法院’对于助理费案件稳定的司法见解。而她的案子,每位助理都是实实在在工作,没有人头助理,申请的加班时数也有开庭助理证述,甚至有两千多页客观工作纪录证明,“检察官起诉浮报加班,荒唐无比。”

她还说,过去诸多助理费判决中,尤其像贪污这般重罪,相关判决的稳定见解,皆是将民代于职务相关支出(如:私聘助理)扣除所认定的不法所得。但她以个人款项用于办公室或助理相关之公务支出,列举超过80万元(新台币,下同),大过于法院指控贪污不法所得11万,是足够证明她并无任何不法所有意图,“依据多项过往定谳判决,都不能也不应以贪污重罪来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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