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27岁自闭症女子获准安乐死 父亲反对却无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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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当地时间3月27日称,加拿大一名法官在同意对一名27岁的女子实施安乐死后,引发了极大的争议,原因在于这名女子的父亲表示极大的反对。

法官科林·费斯比(Colin Feasby)在裁决中承认,医生协助死亡会给父亲带来“深深的悲痛”,但他表示,这位年轻女子结束自己生命的权利压倒了他的感情。



出于对保护隐私的考虑,加拿大媒体在报道这件事的时候,隐去了当事人的姓名,女儿被称为MV,父亲为WV。

“MV的尊严和自决权,超过了WV提出的重要问题以及他因失去女儿而遭受的伤害,”费斯比法官在一份长达34页的书面判决书中这样写道,“虽然我发现了WV提出了严重的问题,但我的结论是,MV的自主权和尊严利益超越了相互竞争的考虑。”

不过法官的判决结果将暂停30天执行,这也就意味着父亲还有上诉的机会。



据悉,现年27岁的MV患有自闭症,多年来她自感受到了精神上的折磨,所以想要申请被实施“安乐死”,并于去年12月获得批准。但和她相依为命的父亲则认为女儿,在身体上是“健康的”,只是由于精神上的问题而有些“脆弱”。

MV的律师奥斯汀·帕拉多(Austin Paladeau)表示,此案归结为女儿的自主权,而父亲对女儿的感情“并不意味着他有权违背女儿的意愿让她活下去”。

但费斯比法官则是在证词中写道:“他(父亲)说她总体上很健康,并认为她的身体症状(如果有的话)是由于未经诊断的心理状况造成的。”MV在之前的听证会上描述的唯一已知诊断是自闭症和多动症。“对于许多父母来说,失去孩子是一件改变生活的事件,他们永远无法真正从中恢复过来,”费斯比也间接地解释了他暂停执行的原因。

父亲的律师要求进行司法审查,以调查女儿是如何获得“安乐死”批准的。



有评论支持,此次的父女之争,是有关世界上最宽松的辅助死亡计划之一的最新争议。

加拿大允许安乐死的道路始于2015年,当时其最高法院宣布“取缔协助自杀是剥夺人们的尊严和自主权”,它给了国家领导人一年的时间来起草立法。由此产生的2016年法律将18岁及以上的人的安乐死和协助自杀合法化,只要他们满足某些条件:必须患有严重的晚期病症、疾病或残疾,导致痛苦,并且死亡迫在眉睫。后来对该法律进行了修改,允许未患绝症的人选择死亡,从而大大扩大了符合资格的人数。

而据数据显示,从2016年开始,加拿大接受“安乐死”的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到目前为止约有44,958人接受了“协助死亡”。



批评者认为,在身为自由派的加拿大总理贾斯廷·特鲁多的领导下,加拿大政府一再让“安乐死”变得更容易。进而也引发了很多的争议,现在的父女之争就是其中的一个缩影,此外也有相关人士指出,“加拿大的安乐死法,并不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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