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点燃气后跳楼身亡 警方通报 又罩上了一层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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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注意到,今天,滨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发布情况通报:

6月3日,滨州市某小区发生一起坠楼事件,6月4日,据滨州警方的通报表述,贾某(女,40岁)在家中点燃燃气后跳楼身亡。



就在警方的通报公布前,极目新闻曾报道过此事,其中,极目新闻在对当地燃气公司采访时,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事发房内没有任何燃气爆炸的痕迹,排除燃气爆炸的可能。而警方的通报中证明贾某在跳楼前曾点燃燃气。



两种不同的说法,让人产生三个疑问:

第一个疑问

贾某点燃天然气后是没有发生爆炸还是说燃气公司在说谎?实际上从网络传播的图片可以看出,事发房间有一个大房间的窗户和一个小房间的窗户已全部脱落,而窗户上的残留物可以看出应该是受到了冲击波的冲击才有的痕迹,如果说不是燃气爆炸造成的,单纯只是一个人跳楼自杀造成这种破坏,实在无法让人信服,由此可见燃气公司工作人员的说法似乎不是真实情况,那么燃气公司为什么做出“房内没有任何燃气爆炸的痕迹,排除燃气爆炸的可能”这个结论?



第二个疑问

警方的通报中表示,“贾某点燃燃气后跳楼身亡”,那么贾某点燃的燃气是什么状态?如果只是在燃气灶上点燃,根本不会造成两个房间的窗户被完全破坏,并被冲击波冲到楼下。如果是将燃气阀打开,使燃气充满房间后再点燃,那么在点燃燃气后,不会立即发生爆炸吗?贾某有跳楼的机会吗?



第三个疑问

贾某假如是自杀,从24楼跳楼,这个高度肯定是必死无疑,那么她为什么要在死前把燃气点燃,将自己的家进行彻底破坏?

写在最后,发生如此不幸,对一个家庭的打击是巨大的,也是全社会不想看到,毕竟一个生命就此逝去,并且对周边居民也产生了威胁。希望能将事件详情说明,解答公众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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